2020-01-30 23:51:38 来源: 本站
根据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大理市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8日开庭的案件(公告案件除外)延期开庭,新的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可以提出延期开庭申请,是否准许由本院审查决定。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办理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请优先选择“云南司法信息网”“云南移动微法院”或通过“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网上案件查询、网上开庭和申请诉前调解等,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提供材料,以减少出行,降低感染风险。如因情况紧急,必须 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拨打12368热线或本院执行局电话0872—2325129、0872—2315251,法院工作人员将引导您办理相关手续。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全力以赴,依法有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竭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广大群众如有诉讼服务需求,可拨打12368热线或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2—2315427进行咨询。
五、鉴于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诉讼参与人及其他来院人员,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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